隨著國務院機構改革進程的進一步深入,知識產權管理也進一步加大協同力度。
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公告,將從6月8日起,商標注冊證改為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
此舉進一步說明重組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協同工作進程已經實現進一步的深入,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商標專利的協同統一管理,將進一步促進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的蓬勃發展,以下是通知全文。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二六七號
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及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要求,重新組建后的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的注冊登記和行政裁決等工作。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完成轉隸工作。為保證機構改革過渡期間相關工作平穩有序、正常開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商標注冊證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商標申請、受理、審查、異議、評審及行政訴訟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原機構印章作為代章;商標行政復議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復議專用章。
二、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原產地地理標志的受理、批準及核準公告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
三、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專利證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專利申請、受理、審查、復審、無效宣告、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相應業務用章。
四、自2018年6月8日零時起,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申請、受理、審查、登記及撤銷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相應業務用章。
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總體進度安排,過渡期結束后有關事項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8年5月28日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